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各實施方式之申請
繼續教育積點請至行政院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http://cec.doh.gov.tw/)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方式、應檢附文件請參照下表和備註說明。
若帳號登入有問題或系統操作疑慮請與客服人員聯絡 02-23465255。
備註:
1.繼續教育課程申請積點認定以直接/間接與病人照護相關,或為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不含財經、美容等課程。
2.每一節課要點選適當之課程屬性(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若審查委員對課程屬性有修正意見,系統將會退件給申請單位,再送屬複審,免費複審以一次為限。
3.六年15點之倫理和法規課程中至少要有兩性和感染管制課程各一點,而感染管制課程亦可屬專業課程,開課單位點選屬性後,參加課程之個人不能改變。
4.課程時數不含:報到、致詞、茶敘、午餐,含:綜合討論、Q&A。
5.線上登錄每節課起迄時間,由系統合算點數。以50分鐘為1點計,點數有小數點,可累計。
6.學員出具之研習證明除要有姓名外,要含身份證字號。
7.97年6月20日以後之課程請於98年6月19日前完成補申請程序。
8.一系列課程之最後一堂課若落點在97年6月20日後,則該系列課程可補申請積分審定。
9.每一節課要填寫摘要(課程大綱亦可)。
10同系統課程可集中申請核算點數繳交行政審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