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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恢復護理職校」及「續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護士考試」

護理專業團體共同聲明

  日前考選部來函徵詢護理專業團體有關是否「恢復護理職校」、「續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護士考試」,以因應長期照護制度推動,初級基礎照護人力需求增加之議題,護理專業團體於102年11月11日召開會議,共同發表立場聲明如下:在各界共識下,教育部公告自94年起護理職校停止招生,並自102年起停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護士考試,從此護理教育水平及專業地位終可與其他醫事職類並駕齊驅。若政策朝令夕改,除無法取信於民,護理專業之地位也將因此遭受極大負面影響,因此護理各專業團體反對恢復護理職校招生,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護士考試。原因如下:

一、護理教育學程需兼顧病人之身、心、靈照護需求的培育,高職畢業生人格心智尚在成熟階段,難以勝任護理專業關懷者之角色,進入職場加劇照顧工作挫折感及指導者之工作壓力。

二、台灣護理教育管道非常多元,多數職校畢業生仍以升學為取向,恢復護理職校招生,對補足人力並無實質幫助。

三、台灣目前其他醫事職類均以「師」任用,恢復護理職校招生,回復「士」之任用,將嚴重影響護理專業地位,且執業內容無差異,易出現同工不同酬,民眾無法區辨護理師與護士之差異,使社會大眾及專業團體輕忽護理專業之價值。

四、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於提升護理人員專業知能與教育水準,例如:美國、加拿大、英 國、愛爾蘭等歐美國家,及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香港、澳門、新加坡及泰國等國之護理養成教育均以招收高中畢業生為其主力,在台灣實不宜再恢復護理職校。

五、長期照護需要之初級基礎照護人力是照顧服務員,而非護理人員,護理人員在長期照護領域所扮演的是進階護理之角色,因護理人員往往獨立作業,須具備豐富專業知識與危機應變之能力,此兩項措施對於滿足長期照護人力需求幫助不大,建議針對照服員之訓練考照、長照保險給付、就業環境及薪資福利做規劃,以吸引照服員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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