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 title 01

通訊課程【倫理課程】:護理倫理與護理專業

郭春花 郭綜合醫院護理部顧問

前言

  由於醫療科技進展,醫療保險制度變遷、消費者意識高漲及醫療市場之競爭,護理人員於進行臨床服務時,每日面臨許多的倫理議題與抉擇上困難,諸如癌症末期病人接受化療,醫護人員是否已善盡告知的責任,病人知情同意所作的自主決定?簽署同意書是否出於病人自己的意願?長期使用維生系統的病人繼續給予或撤除?已預立放棄急救意願之休克病人該不該給予急救?對病人之病情資料保密隱私之義務,是否不小心說溜了嘴?因醫療作業的特殊性與複雜性,難免遇到醫病雙方認知上的差距或溝通不良等問題,造成衝突甚至發生糾紛。護理倫理可以幫助護理人員瞭解倫理議題所在、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問題,做出適宜的決策,以合乎倫理的方式進行護理行為,並採取必要的步驟以改善現況,有助於護理人員處理倫理困境、維護病患權益、促進醫病溝通及提昇護理品質。

護理倫理是護理專業之羅盤針,指引護理行為正確的方向

  護理是一種「以人服務於人」的助人專業,服務範圍自人之初至人之死,包括生、老、病、死之歷程。早在1860年時,護理鼻祖-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即已提出「護理的獨特功能在於協助病人,於最自然的情況之下,恢復其身心的健康」,強調「護理是一種科學,也是照顧人生命的藝術;護理是熟練技術的手,冷靜看出細節的頭腦、愛與溫暖的心」,社會世代的變遷,並未改變「護理是一種藝術,是幫助人生命健康的法則」的觀點(張,1999)。韓德生(Virginia Henderson,1966)對護理的定義,提出「護理的獨特功能在執行各項有益於身體健康或恢復健康(或平靜死亡)的活動,以協助生病或健康的個體早日恢復獨立的能力」。Roger(1970)表示「護理專業是一種藝術,也是一種科學,護理的藝術在應用護理科學來增進人類的健康」。1980年,美國護理學會(American Nurses` Association, ANA)聲明:「護理是診斷和治療對實際或潛在健康問題的反應」。國際護理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Nurses, ICN, 2001)聲明護理人員有四大基本責任,即促進健康、預防疾病、恢復健康和減少痛苦。我國護理人員法第24條規定護理業務的範圍(1991): 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護理措施、護理指導與諮詢、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指示下行之)。國內護理專家余玉眉博士認為「護理」是保護、尊重、體諒、釋疑、分享生活的愉快、分享生命的嚴肅與光輝等功能的綜合(林壽惠、蘇麗智,1994)。綜合上述專家學者,護理專業的主要使命與職責,在協助人們增進健康與解決和健康有關的問題,給予人性化與關懷的照護。醫護人員在照護的過程被賦予特殊的權利,得以侵犯病人身體與精神上的完整性,整體醫療團隊的作為大大影響到病人的生命、健康、隱私、權益,為了保障病人的權利,要求醫護專業對病患負有特別的責任,並遵循倫理標準與法律規範而行是正當而且必要的,可事先避免容易引起爭議、導致糾紛的醫療糾紛。

  護理倫理學係指探討在醫療照護過程中與護病有關的道德價值判斷議題,及所有制約護理行為規範與原則的學科。專業倫理是專業上所有職業人員所共同依循的倫理常規,其對該專業領域的執業者具有行為約束作用(盧,2010)。專業倫理永遠都是醫護執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尊重自主與知情同意、不傷害、行善與公平原則、以及誠實、保密、隱私、誠信倫理規則都是醫病關係的基礎(世界醫師會醫學倫理手冊,2005,引自Williams J.R.)。在照護病人時必須運用護理倫理理論、倫理原則與倫理規則於病人照護上,協助病人解決倫理問題並作出對病人最有利、最少傷害、能符合倫理之護理決策。

  護理服務展現以病人為中心之助人專業,主要目的就在於提昇病人的福祉。郭國銓博士之銘言--「生命比地球重」,蘊藏生命倫理價值觀之內涵,尊重與珍惜生命之普世價值。護理必須尊重人權,包括對被照顧者的生命權,自尊和尊敬。強調護理對象是不分年齡、種族、信仰、文化、殘障、國籍和社會狀態(盧,2010;醫策會,2011);護理是對個人、社區和任何團體提供與健康相關服務,護理倫理是維持護理專業生存的重要基礎。若僅有護理知識和護理技能僅是護工,必須以「人」為中心之倫理思想, 藉由護理人文與護理倫理,落實全人全方位護理照護,方能稱為白衣天使。在提供照護活動時,需掌握尊重的核心價值,應尊重病人的生命及人格尊嚴等,保密和隱私,並給予病人知的權利;當病人的醫療處理有危害情形時,應作病人代言人,積極採取行動保護病人(醫策會,2011),避免病人受到任何的傷害。護理倫理主要目的在於規範醫病關係與護理行為,使病人利益能最大化(尹、林、盧等,2008;盧,2010),護理倫理作為護理行為的羅盤針,以引導護理人員在具體的實務行為上達到好、還要更好的護理照護。

護理倫理係一實踐科學與藝術

  護理倫理之核心價值必須隨時於日常護理行為中實踐,護理涵括科學、整體、關懷與實務的專業,需融合生命倫理的價值觀,生命倫理能使社會得到最大福祉,使組織受到最少傷害,使專業獲得社會認同,是醫護人員執業的基礎。護理專業不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項使命,除了瞭解護理專業知識、技能之外,更需要能夠知行合一。例如長期依賴呼吸器維生的病患,護理人員使用抽吸器為病人抽出呼吸道分泌物,以維持呼吸道通暢。每當為病人執行抽痰之際,不僅著重在如何正確執行抽痰技術,避免因抽吸技術不良造成出血、感染等合併症,同時要關懷病人,如何執行抽痰技術才能讓病人舒適、減少心理恐懼及避免因抽吸引起出血、感染等合併症,關懷態度必須隨時於日常護理行為中實踐,猶如機器轉動需要潤滑油之滋潤作用,方能不停的運轉。護理工作若缺乏倫理價值觀之思維,則乏善可陳,快樂的顏面也見不到燦爛的笑容(張,1999)。

  護理關懷是「以理行事」,也是「用心待人」(鈕,2004)。Watson(1996)主張護理是一種關懷的專業,良好的專業性關懷,可增進人們希望、快樂並促進疾病痊癒。護理工作以生命倫理為核心,人類需要愛和關懷,以滋養我們的人性;提供對病患有益的醫療照護活動,以及在採取行動時必須使利益和傷害間取得平衡。

法律是倫理的底線,不可違反法律

  醫護人員在臨床照顧病人,對於相關法律要遵守,法律是倫理的底線,不可違反法律,以免觸法。如執行身體檢查與評估時,保護病人身體隱私;不揭露其病情資料;尊重病人自主、知情同意以及同意書簽署之合法性等相關法律,皆必須熟悉。例如有一位七十歲老先生因呼吸困難來急診住院,主治醫師診斷病人罹患肺癌末期,家屬要求隱瞞病情,不讓病人知道診斷結果,造成醫護人員、病患及家屬之間的困擾,醫護人員必須對病人說謊,擔心彼此間說法不一致。對特殊治療(如化學治療或手術)不容易做病情說明,因而未能得到病人的信賴與充分配合。雖然醫護人員及家屬皆以病人的利益為出發點,但卻違背了尊重病人自主原則與保密原則,醫師有義務告知病人病情,(除非病人有事先表示不想知道);也違背了對病人之病情資訊保密之規定。病人之病情未經病人本身同意,不得洩露(包括家屬或朋友),然而在臨床實務執行面上往往家屬先行知曉。此時家屬若堅持不可告知病人,臨床醫療工作者違背了自主、隱私和保密原則。醫療法第58條規定:「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醫師法第12條、民法第184條第2項也有明文規定。若未盡病情告知之責,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蔡甫昌,2003)。面臨倫理困境時,醫護人員須有正確的生命倫理觀及判斷的能力,了解護理問題與倫理困境的背景,收集病人身體狀況需要,以及病人、家屬和重要親友、健康小組人員的價值觀、宗教信仰、文化、社經地位、認知等背景資料,確立生命倫理問題後,秉持倫理原則:自主、不傷害、行善及公平原則;誠實、保密隱私與誠信的倫理規則處理,與病人建立良好的護病關係。

結語

  護理、人、健康、環境構成護理的四大要素(Parse,1999),服務的對象包含個人、家庭、社區。護理倫理是一種素養、教養,也是一種紀律及訓練,更是護理專業的脈動。倫理素養是減少或避免道德困擾的主要因素,醫護人員學習生命倫理知識後,能面對危急情境或倫理困境時更具問題分析及判斷能力來處理倫理問題,並協助病人和其家屬選擇最有益的方法執行業務,如此不但能提高照護與服務品質,也能提升社會對醫護專業的肯定與重視。護理倫理規範護理專業行為的道德標準與原則,在照護病人服務體系深具重要性,一旦違反倫理規範,將受自我、社會與輿論專業團體譴責、唾棄(盧,2010)。所以護理人員必須尊重醫病關係,自我能力精進、專業紀律與承諾。在護理工作中,隨時都可能出現護理倫理問題,需秉持護理倫理知識技能,平日多吸收新知,累積他人經驗,增進個人道德發展及價值判斷能力,追求以病人最大福祉、最少傷害為依歸。

參考文獻

˙尹裕君、林麗英、盧小玨、王曼溪、鄒海月、許凰珠(2008)‧護理倫理概論‧台北:華杏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林壽惠總校閱、蘇麗智等編著(1994)‧護理專業導論‧台北:華杏,50-52。

˙Williams J.R.(2003)‧世界醫師會醫學倫理手冊(2005)。台北: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張文亮 (1999)‧南丁格爾與近代護理‧ 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

˙鈕則誠 (2004)‧護理生命教育─關懷取向.台北:揚智文化。

˙蔡甫昌 (2003)‧臨床生命倫理‧台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盧美秀 (2010)‧護理倫理與法律‧台北:華杏。

˙蕭宏恩 (1999)‧護理倫理新論‧台北:五南圖書有限公司。

˙醫策會 (2011)‧新制醫院評鑑基準‧台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Parse, R. R. (1999). Nursing science, the transformation of practice. Journal of Advanced Nursing, 30(6),1383-1387.

˙Beauchamp, T. L., & Childress, J. F. (1994).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4nd ed.).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通訊考題

請於5月31日前上本會網站完成測驗,成績70分以上者,登錄「倫理課程」積分2點,請於7月1日後上衛生署積分系統查詢。

請勿集中在收到會訊一週內上網,避免網站塞車浪費您寶貴時間。

測驗題:是非題十題(每題各10分)

1.「護理是一種藝術,是幫助人生命健康的法則」的觀點,並未因社會世代的變遷而有所改變。(1)O (2)X

2. 護理是一種「以人服務於人」的助人專業,護理倫理是護理專業之羅盤針,指引護理行為正確的方向。(1)O (2)X


3.護理倫理學係指探討在醫療照護過程中與護病有關的道德價值判斷議題及所有制約護理行為規範與原則的學科。(1)O (2)X

4.護理倫理比生命倫理更為廣泛的學科,關切的是生命科學發展過程中所衍生的道德議題。(1)O (2)X

5.醫護人員對病人做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須讓病人知情而後同意並簽署同意書,是屬於不傷害之倫理原則。(1)O (2)X

6.護理必須尊重人權,強調護理對象是不分年齡、種族、信仰、文化、殘障、國籍和社會狀態,是基於公平之倫理原則。(1)O (2)X

7.護理工作以生命倫理為核心,人類需要愛和關懷,以滋養我們的人性;提供對病患有益的醫療照護活動,以及在採取行動時必須使利益和傷害間取得平衡。(1)O (2)X

8.醫護人員在臨床照顧病人,如執行身體檢查與評估時,不能曝露病人身體隱私、不揭露其病情資料,乃基於隱私和保密規則。(1)O (2)X

9. 病人之病情未經病人本身同意,不得洩露(包括家屬或朋友),然而在臨床實務執行面上往往家屬先行知曉。此時家屬若堅持不可告知病人,臨床醫療工作者違背了自主、隱私和保密原則。(1)O (2)X

10.護理倫理規範護理專業行為的道德標準與原則,在照護病人服務體系深具重要性,一旦違反倫理規範,將受自我、社會與輿論專業團體譴責、唾棄。(1)O (2)X


第79期全聯護訊通訊課程考題答案

1(O) 2(X) 3(O) 4(O) 5(O) 6(X) 7(X) 8(X) 9(O) 10(O)

  • 瀏覽人數統計:
  • 2.png9.png5.png5.png6.png0.png0.png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Taiwan Union of Nurses Association (TUNA)
會址:10355 台北市承德路1段70之1號14樓
電話:(02)2550-2283     傳真:(02)2550-2249     電子信箱:nurse@nurs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