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課程與積分審定操作流程您準備好了嗎?
一、開課單位
1.帳號和密碼申請
開課單位(醫學校院、醫學會、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主管機關)請先至衛生署繼續教育管理系統,完成開課單位帳號及密碼申請。
操作流程如下:
請至衛生署繼續教育管理系統http://ce.doh.gov.tw→開課及審查單位登錄區→帳號申請→填寫資料後,點選「申請」→出現「訊息:申請成功」,即完成帳號申請作業→待衛生署通過核可後則由系統發通知告知。
備註: 1.帳號之申請對象為「人」,非「單位」,如貴單位有2個人負責積分業務,請申請2個帳號。並遵守「一人一帳號,帳號不共用」之原則。
2.「帳號」限使用「英文及數字」,請勿以中文字申請。
3.若資料填寫完整,24小時內衛生署完成帳號審查並發E-mail通知。
2.繼續教育課程和積分審定申請
辦理繼續教育30日曆天前請至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執行線上申請作業。
操作流程如下:
(1)登入系統:
開課單位請至http://ce.doh.gov.tw登入系統。
(2)積分申請:
團體類活動管理→新案申請→填寫資料(如下所示)→送審。
˙依序填入各項欄位資料,各欄位凡標註有「*」者,均為必填欄位。 →點選審查單位如「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完成活動資料輸入後,請點選「存檔」,以進行下一步驟(各課程資料登錄)
˙點選「新增課程」:(1)出現「課程資料」訊息視窗。(2)依序填入各項欄位資料。(3)完成輸入後,請點選「存檔」。
˙接著請點選「講師」,輸入此堂課之講師資料。
˙若已完成課程及講師資料輸入,請點選「離開」。
˙完成上述步驟後,您已完成第一堂課程之資料輸入,若有第二堂課程。請繼續點選「新增課程」即可,並重覆上開步驟,輸入課程、講師、論文、壁報資料。
˙點選「附加檔案」將該堂課程的相關資料上傳,供審查單位審查。
˙當完成各項資料的輸入,點選「送審」將申請資料送出。此時「訊息區」會出現「送審成功」字樣。
(3)學員名單登錄:(開課後四週內完成名單登錄)
˙點選「學員名單登錄」。
˙展開活動名稱「田」→點選課程名稱→上傳學員名單。
˙完成「新增」之名單會列出於畫面下方。
備註:詳細操作使用方式(電子操作手冊) (於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下載http://ce.doh.gov.tw)
二、個人申請積分認定
1.登入個人資料
操作流程如下:
請至行政院衛生署首頁→衛生資訊通報服務入口網http://chs-www.doh.gov.tw/csnpt/index.html 登入系統。依醫事人員登錄說明登入個人資料:
(1)帳號為身份證號碼
(2)預設號碼為8碼,前4碼為生日之『月日』後4碼為身分證號碼後4碼。
範例為:張三,身份證字號為:A111116789,出生日期為:民國70年5月29日,則預設密碼為:05296789)。如有需要可作密碼更換。
備註:醫事人員之帳號已與醫事管理系統進行資料交換,因此執業護理人員帳號已自動建立,不用再進行申請。
2.個人累積點數查詢或個人積點申請
(1)登入系統:
個人請由http://chs-www.doh.gov.tw/cspt/或登入衛生署網站點選首頁左上角『衛生資訊通報服務入口』登入系統。
(2)積分申請:
個人類活動管理→新案申請→填寫案件資料(如下所示)→送審。
˙自實施方法內填入個人擬申請之項目。→點選審查單位如「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上傳個人相關申請文件,供審查單位審查。
˙當完成各項資料的輸入,點選「送審」將申請資料送出。此時「訊息區」會出現「送審成功」字樣。
備註:詳細操作使用方式(電子操作手冊)(於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下載http://ce.doh.gov.tw)
PS:如對系統有任何疑問,請洽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之客服專線:02-2346-5255






